请问老师,有一张2018年12月购入材料开的专用发票,当时进项税未认证应计入:待认证进项税额,但入错科目计入了:进项税额,实际2019年1月认证,未做账务处理,但电子申报表上有这一笔进项税额,这样就造成了2019年进项税额在账上与申报表上不一致,需要调账吗?如果要调,应该怎么样调?

李呐
于2019-09-30 21:15 发布 1487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那就是12月份的时候账实不符,那1月份认证万以后应该是一致的吧,一致的话影响不大
2019-09-30 21:37:50
你好,剩下的进项税额就成形成留抵税额了。
2022-02-21 17:20:33
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应当以借方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记账,以贷方科目“应付账款—进项税额”记账,同时减少应付税费的相应税种。
2023-03-24 09:32:35
你好; 你是不是 附表 2忘记转出了。 你是什么业务要转出的; 好判断科目的
2023-07-06 16:35:38
关键是原来的发票你们做账没?
2023-12-21 17:10:38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