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什么是合同诈骗? 问
老师可以举个例子吗 答
董孝彬老师,每个月月初关账关哪些尼,总账还没关,要 问
就是除了总账,所以得模组先关? 答
你好,我们是小规模,上季度税还没报,现在开票没有额 问
您好,是的,你报了就有额度了,把增值税报了 答
老师,粮食企业,税务账账基本没盘过库,内部账不太规 问
损耗率标准 政府储备粮:储存 12 个月内≤0.2%(原粮),商品粮综合损耗率通常控制在 1% 以内,超支为非正常损耗。 损失处理手续 ① 做盘点表(签字确认)%2B 损耗原因说明 %2B 内部审批文件;② 大额损失需中介专项报告;③ 税务端:正常损耗清单申报,非正常损耗专项申报留存证据。 跨年度损失入账 不能全做到当年,应追补至损失发生年度扣除;特殊情况经税务认可,可专项申报在当年扣除。 答
咨询下,银行存款科目和对账单没对上,怎么调账? 问
说一下什么原因?多做的或者少做的业务 答

我公司是房产租赁的一般人,缴纳土地税如何缴纳,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 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为出租方。对于拥有土地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拥有者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者纳税。租赁的土地根据租赁按双方约定交。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具体来说,使用土地建房出租、出典的,房屋出租人、承典人为纳税人;出租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或房屋租典纠纷尚未解决的,由房屋代管人或都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房产税由房屋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租赁的房屋根据租赁按双方约定交。 二、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1、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2、对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3、对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如水库库区,大坝,堤防,灌渠,泵站等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其他用地,如生产,办公,生活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4、对林区的有林地,运材道,防火道,防火设施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林业系统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可比照公园免征土地使用税。 三、计算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山东青岛地区小规模纳税人租赁土地,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怎么开发票,都需要缴纳什么税,税率是多少呢?有没有政策优惠?
答: 那你直接按照百分之五的税率开那个不动产租赁的发票就可以了。这个目前没有统一的政策,专门做这一块的优惠,如果说你是租了区用于农业的,有的地区是免税的政策。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答: 您好!只是针对仓储的这一部分才可以有优惠的,用于办公的部分不享受这个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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