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干保险内勤那几年,最恶心的事就是听业务员站那儿给客户画大饼。什么“确诊即赔”、“重疾不分组赔三次”、“心脑血管二次赔”,听得我牙根痒痒。后来我出来单干,自己当那个刺头,专门干一件事——把那些漂亮话术底下的屎壳郎翻出来晒。今天咱就拿这个御享欣生2.0开刀,工银安盛人寿的,听着洋气吧?外资背景,工行撑腰,可你翻翻条款,试试赔过几个?

先看这产品保什么:140种重疾不分组赔3次,每次100%保额;35种中症赔3次每次60%;45种轻症赔3次每次30%。听着挺美,是吧?但你知道“不分组”后面藏着多少坑吗?我告诉你,真正能赔到第二次的人,十个里头不一定有一个。为啥?因为重疾险里那些病,要么一次就挂了(比如急性心梗),要么赔完第一次就再也没机会得第二次(比如双耳失聪、双目失明)。你以为三次赔付是给你留着换着花样得病?哪那么容易。再说那个“首十年关爱金”,18岁以后投保,头十年确诊重疾额外赔50%。看着挺大方,可你算算,十年内得重疾的概率有多大?年轻人得重疾的概率本身就低,这50%听着像馅饼,实际就是个心理安慰。还有“老年特别关爱金”,70岁以后确诊重疾额外赔50%。问题是你70岁之前交完保费了吗?这产品交费期最长能到多少?它没写,但通常20年、30年。你要是30岁买,交30年到60岁,70岁以后再得病,额外赔50%——可你交的保费早交完了,人家不亏。

再说那个“特定心脑血管二次赔”,首次确诊特定心脑血管疾病,3年后再次确诊同种疾病,赔100%基本保额。听着挺好的吧?我告诉你,这玩意儿就是拿来忽悠人的。你知道“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是哪些吗?条款里列得清清楚楚: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严重心肌病、肺源性心脏病——就这些。而且必须是“同种”,比如你第一次得的是急性心肌梗塞,第二次还得是急性心肌梗塞,而且得满足第二次的理赔标准。你知道急性心肌梗塞的理赔标准有多严吗?心肌酶、心电图、症状,三条必须全满足。第一次你梗了,治好了,第二次再梗——人还能活着等3年?就算活着,第二次再梗,大概率直接猝死了,你根本来不及去医院开诊断证明。所以这个二次赔,跟没有一样。癌症二次赔也是同样套路,首次癌症,3年后再次确诊癌症(包括新发、复发、转移、持续),赔100%。听着还行吧?可你想想,癌症患者3年后复发转移的概率确实不低,但问题是你得先扛过第一次赔完。而且“恶性肿瘤—重度”的定义,你知道多窄吗?轻度甲状腺癌(TNM分期T1N0M0)不算重度,原位癌不算重度,连0期胃癌都不算。所以你第一次得的如果是轻度甲状腺癌,它根本不算重疾,连赔都不赔。那就没有二次赔的机会。说到甲状腺癌,我得给你们讲个真实案例。前两年我有个客户,32岁,女性,买的就是某大牌重疾险(不是御享欣生,但条款差不多)。她体检查出甲状腺结节,穿刺确诊乳头状甲状腺癌,TNM分期T1N0M0。正常人都知道,这种甲状腺癌治愈率99%,手术切掉就没事了,花个两三万。她拿着诊断书去找保险公司,想着能赔50万。结果呢?保险公司说:对不起,您这是轻度甲状腺癌(T1N0M0),不属于重疾,只能按轻症赔,赔30%,也就是15万。她当场就炸了,跟我打电话骂了仨小时。我说妹子,你别急,条款就是这样写的。从2021年重疾新规以后,甲状腺癌分程度,轻度只赔30%。她骂的是业务员——当初怎么跟她说的!业务员拍胸脯说“确诊即赔,癌症都赔”。可你看到确诊即赔了吗?连个甲状腺癌都要切半刀才赔。我再跟你说个急性心梗的案例。去年一个50岁大叔,突然胸口疼,送到医院,心电图ST段抬高,心肌酶也高了,医生诊断是急性心肌梗死。他赶紧找保险公司理赔。结果保险公司拒赔了,理由是:您的心肌酶升高幅度没达到理赔标准——条款要求心肌酶升高至少是正常上限的2倍,他查出来是1.8倍。心电图还需要有缺血性改变并伴有相应的心肌坏死。他疼得不行,但心电图只是ST段抬高没有典型的病理性Q波。保险公司说,这不满足急性心肌梗塞的诊断标准。大叔气得要打官司,最后我帮他找律师,折腾了大半年,法院判赔了。但律师费花了好几万,人也瘦了一圈。你就说,这种理赔体验,能叫“确诊即赔”吗?所以御享欣生2.0的“心脑血管二次赔”,你想想,第一次急性心梗都赔得这么费劲,第二次?做梦吧。

再说它那个“少儿特定疾病”,10种病,18岁前确诊赔100%额外保额。听着挺像回事,可你数数,那10种都是什么?白血病、严重川崎病、重症肌无力、脑炎后遗症……真正高发的少儿重疾比如严重手足口病、先天性心脏病手术(很多产品都保),它没有。而且这10种病中,一半都是终身性疾病,比如重症肌无力,得了就是一辈子的事。你18岁之前得,赔一次;18岁之后如果再复发,又不算新发,所以不赔。所以这个额外赔,也就是个点缀。我再说说身故责任:18岁前身故赔保费;18岁后身故赔保费/保额/现金价值三者取大。这玩意跟大多数产品一样,没啥说的。但有个细节:如果重疾已经赔过一次了,那身故就不再赔了。你想想,万一一个人得了重疾赔了50万,治了两年还是走了,那身故一分钱没有。那你当初买终身寿险的意义何在?就是拿自己的命去换重疾保额?你要是买不带身故的重疾险,便宜很多,然后单独买个定期寿险,覆盖家庭责任期,逻辑才通顺。说到这,我不得不提一嘴我在给客户挑产品时经常拿来对比的超级玛丽10号(君龙人寿)。它也是重疾多次赔,不分组,轻中症赔6次,轻症赔30%,中症赔60%。但它有些细节比御享欣生实在。比如原位癌理赔,超级玛丽10号明确写“确诊后接受手术并切除病灶即可赔”,不是非得等到手术做完才赔。御享欣生呢?条款里写“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生并经医院确诊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且该轻症疾病须为被保险人接受手术、放疗或药物治疗……”这里就藏了一个坑:如果你确诊了原位癌,但还没做手术(比如医生建议观察),那保险公司不赔。等你半年后去做手术了,再申请理赔,它又说你这属于等待期后确诊,但你已经过了180天什么的——总之能拖就拖。再说严重阿尔茨海默症。很多重疾险(包括御享欣生2.0)对阿尔茨海默症有年龄限制,只保障到70岁。但超级玛丽10号没有年龄限制,终身保障。你知道阿尔茨海默症的高发年龄是多大吗?75岁以后!你产品只保到70岁,那70岁以后得病,赔什么?这跟没有有什么区别?另外,超级玛丽10号对“严重脑中风后遗症”的理赔标准相对宽松——要求确诊后180天仍遗留至少一种障碍,但御享欣生2.0要求“永久性”障碍,什么叫永久?就是治不好了。你想想,得了脑中风,半年内如果能恢复一部分,那就不符合永久性,就不赔。所以实际赔到的比例更低。还有一个坑——御享欣生2.0的“重疾多次赔”条款里,有个“三同”条款: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多种重疾,只赔一种。比如,你因为糖尿病导致了双目失明和尿毒症,虽然这是两种重疾(双目失明和终末期肾病),但属于同一疾病原因,只能赔一次!超级玛丽10号呢?它没有三同条款,至少不明确写。所以如果一个人得了终末期肾病需要肾移植,同时失明,那就能赔两次。你看,同样是不分组多次赔,差距就这么大。所以,御享欣生2.0适合什么人?适合那种特别看重公司品牌、不差钱、而且对理赔条款完全不敏感的人。比如你钱多到烧,买个安心,不在乎条款漏洞,那可以买。但你要是普通工薪族,每一分保费都想花在刀刃上,那我劝你千万别买御享欣生2.0。它的保费跟超级玛丽10号比起来,贵了至少30%以上,可保障还更差。你多花那几千块,买的是工银安盛的Logo,就跟你买奢侈品包一样。问题是保险不是包,你需要的不是Logo,是实惠的保障。最后,给你们一句大白话:别被业务员的“确诊即赔三次四次”洗脑,翻出条款逐字读一遍,把轻症、中症、重疾的定义全都看明白,问问自己:医生写诊断书的时候,能恰好满足这些条条框框吗?你买保险是为了赔到手,不是为了看业务员的笑脸。御享欣生2.0就是那种卖你面子、却割你里子的产品。我劝你,把钱省下来,买份更实在的重疾险,再配个医疗险,剩下的钱拿去吃顿好的。别等出事那天对着拒赔信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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