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居民企业,当年有关经营如下:商品销售收入50000 元,转让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收入60 万,国债利息收入100万,确实无法偿还应付款90 万,发生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150 万,直接捐赠50 万,通过市政府捐赠190 万,向目标扶贫地区捐赠200 万。计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700 万,支付残疾员工工资18 万,当年利润总额1500 万。 (①下列各项中在计算该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计入的收入总额是A 转让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收入60万 B 商品销售收入50000元 C 确实无法偿还应付款90万 D国供利息收入100 万, ②(多选题)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街费是( A 250.3 B 250 C150 D90

彪壮的翅膀
于2023-11-18 14:07 发布 426次浏览
- 送心意
小程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
2023-11-18 14:08
同学你好,应计入收入的是ABC
相关问题讨论
业务招待费扣除20*60%=12
1000*0.005=5可以扣除5
纳税调增20-5=15
国债利息免税,纳税调减3
2023-12-07 15:24:11
同学你好,应计入收入的是ABC
2023-11-18 14:08:53
国债利息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进行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是指在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储蓄存款、股票及债券等出借者享有的利息收入。国债利息收入应包括发放机构在兑付本金时所扣除的利息收入,以及拆借机构在国债出借时直接付给出借者的利息收入,但不包括利息折扣和贴现收入。由于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个人所得,因此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当中。
拓展知识: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能需要从国债利息收入中扣除一定的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比如说对于国家定期储蓄利息收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可以从国债利息收入中扣除1000元/年的专项附加扣除额度,这将大大降低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税负。
2023-02-26 11:46:00
你好
1、利润总额=2000%2B10-1200-50-20-130=610
2、招待费限额1=2000*0.5%=10,限额2=8*60%=4.8,限额为4.8,小于实际,调增3.2;
3、调减金额为国债利息收入10;
4、应纳税所得额=610%2B3.2-10=603.2
5、应交所得税=603.2*25%=150.8
2022-12-29 10:37:47
你好,合同违约金不需要调增,这个税法是认可的
2022-03-28 04:41:2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小程程老师 解答
2023-11-18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