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个项目是清包工,我本想用简易计税核算的,可我们的老总答应给甲方开了11%的专票,劳务公司又给我们开了3%的专票所以抵扣了三个点,这个项目成本只有人工费,按一般计税方法核算了,这样做行吗?

嫣
于2018-01-19 23:06 发布 1175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这样可以的,36个月不能再改变计税方法了。
2018-01-19 23:14:22
这个的话它没有一个标准的答案来确定你是哪种有利,你只能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测算一下哪一种你交的税最少。
2022-12-12 17:30:06
您好,不能抵扣,你们开3发票说明是简易计税,简易计税进项不能抵扣
2022-08-18 06:56:51
你好;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附件1)
第二十九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2B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2022-06-15 13:41:53
你好,你方取得3%的专用发票是可以认证抵扣的
2018-01-20 17: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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