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下列各项中,超支的业务招待费应计入( ) 销售费用 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外支出 管理费用 DB 本题考核的是管理费用的知识点,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一律计入管理费用,超支的部分在申报所得税时,作为永久性差异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我的问题是:“超支部分在申报税所得税时,作为永久性差异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这句看不懂???谢谢老师帮我解答一下呗
暖阳(愚公移山)
于2022-03-13 20:42 发布 1199次浏览
- 送心意
悠然老师01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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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你好,意思就是这部分超支的金额调增所得额交税,以后期间也不能扣除
2022-03-13 20:50:47

你好,你看一下题目的成本比收入还要高很多
2020-06-15 13:26:26

1、纳税调增的简单理解,就是税法只允许税前扣除5万,而会计上扣除了10万,那么以会计核算的利润总额为基数进行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时,就要将税法不允许扣除的5万给加回来。
2、这里的纳税调增的5万,是调增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不调整会计账的。
2018-09-17 10:43:04

(1)该企业本年度利润总额:
产品销售收入:5600万元
产品销售成本:4000万元
其他业务收入:800万元
其他业务成本:550万元
利息收入:40万元
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300万元
管理费用:760万元
其中: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60万元
业务招待费用:70万元
财务费用:200万元
直接投资其他非上市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34万元
营业外收入:100万元
营业外支出:250万元(其中含公益性捐赠38万元)
利润总额 = 5600 - 4000 %2B 800 - 550 %2B 40 %2B 300 - 760 - 200 %2B 34 %2B 100 - 250 = 1614万元。
(2)纳税调整:
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税前加计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即(70 - 70×60%) > (5600 %2B 800)×5‰。所以业务招待费可以全额扣除,无需调整。
直接投资其他非上市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4万元。
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可以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应纳税所得额为1614万元,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为1614×12%=193.68万元,实际公益性捐赠为38万元,所以公益性捐赠可以全额扣除,无需调整。
纳税调整后所得=1614-60-34=1518万元。
(3)该企业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518%2B76%2B70-250=1414万元。
解释:管理费用中其他费用如办公费、差旅费等未提及,所以无需调整。财务费用中其他费用如汇兑损益等未提及,所以无需调整。营业外支出中其他支出如资产盘亏、报废损失等未提及,所以无需调整。
(4)该企业本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414×25%=353.5万元。
2024-01-06 18:12:26

你好,同学,这个题我帮你解答
2024-01-06 18: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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