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前开了一张红字发票,账上已冲销了,12月份重新开的发票,重新做账的话,但是税费已经是在10月份缴纳了,12月不需要再缴纳税费了,那应交增值税这一块怎么做账呢??
哈鲁喵
于2017-01-05 17:02 发布 990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1-05 17:09
老师,我已经按照上次您说的做了会计分录冲销了(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应收账款),12月份开的发票要重新做一份账务收入,就是这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已经在10月份缴纳了的,就是这个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麻烦老师说下分录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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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
2016-12-08 11:36:41

这个申报时能通过吗?
2018-04-10 16:20:01

您好
红字税金做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开出的增值税红字发票 税金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方红字
2020-04-25 15:03:51

月底先计算:
未交增值税=本月销项-上月留抵-本月进项
如果未交增值税小于0,就不做任何分录,大于0就是以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22-04-20 16:46:35

你好,正数做贷方发生,负数做借方减少就是了
2017-01-05 17: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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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5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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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5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