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个税申报时,把10月和11月份的个人社保金额 问
老师,怎么更正?先更正10月份的?再更正11月的对吗? 答
个体户业主是不需要申报工资薪金,是需要申报人员 问
自然人个税扣缴端不采集不是没有法人信息吗? 答
老师您好,怎么算合同加价,说是按合同加价25%到30%, 问
老师,成本是不是就是合同金额 答
您好老师,咨询一个报税的问题,2024年12月份,公司成 问
你好,正在回复题目 答
送礼和招待费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面。的区别 问
1. 增值税:招待费“进项转出”,送礼“视同销售+可抵进项”。 2. 企业所得税:两者多按招待费限额扣除;送礼额外需做视同销售调整(外购礼品多无税负影响)。 3. 风险:未按规定转出进项、未视同销售、超限额扣除,均可能被纳税调整并加收滞纳金。 答

1.企业选择成本模式,就应当对其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即使继后期间取得的某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也不得对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2.企业选择公允价值模式,就应当对其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即使继后期间取得的某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也不得对其采用成本模式计量。为什么第一题✓,第二题×
答: 同学:您好。投资性房地产二种模式:成本模式、公允价值模式。 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若要变更,则是因为变更后的计量模式能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只有一种转换模式,就是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计量。
如图,补全第一句话“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企业”。我想问问这个选项是不是有问题,按规定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其所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计量模式变更也仅限于成本变公允。这选项里面说企业采用公允模式计量,然后又说某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要用成本模式,这不就违反规定了吗?
答: 不违背。他所说的只能采用一种模式,说的是在同一个时间,他只能采用一个模式。那么你之前是成本,后面变成公寓,这个是属于会计政策的变更。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请问老师,A公司的一项投资性房地产原来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因房地产市场不活跃,有证据表明该项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不能持续可靠取得,应该将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改按成本模式计量,那A公司以前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其他投资性房地产也要改按成本模式计量吗?
答: 这个的话 本身说法 就有问题的 公允法的话 是不能 转换为成本法的 除非一种特例:公允法核算,现在一个新项目 无法公允核算 这样的话 可以单独用成本法核算(其他还是公允法) 并且假设 预计净残值是0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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