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份的时候,公司交了四个月的房租,共十万,从老板私账转出,已收到发票,我是九月二十号去上班的,之前都没请会计做账。 那我现在怎么做分录? 借待摊费用88495.5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504.42 贷预付账款100000 借预付账款100000 贷其他应付款-老板 100000 然后再摊销八月份和九月份的房租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44247.79 贷待摊费用44247.79 这样对吗?

暖暖艾雪 ????
于2019-10-06 09:46 发布 1008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19-10-06 09:48
你好!
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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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收到住宿费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应该入账时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也就是您说的第一种分录是合适的。如果您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不抵扣进项税额,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住宿费中。第二种分录计入已交税金是不合适的,已交税金明细科目核算的是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2020-07-07 15:35:30
差51.6?那你用管理费用调整一下就可以了
2019-10-17 09:49:47
你好,嗯嗯,可以的,可以这样做的呢
2019-04-10 10:42:49
您是否能在预付房租时就能取得第一次发票?还是什么时间可以取得第一次发票?
2018-02-26 14:55:55
你好,借管理费用贷进项税额转出。
2022-02-09 16: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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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艾雪 ???? 追问
2019-10-06 09:50
蒋飞老师 解答
2019-10-06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