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公司2018年10月付诉讼费10万元起诉A公司,法院开具行政收费收据给我司,当时由于预计可以胜诉,故借其他应收款A,贷银行存款。到2019年发展此案子迟迟不解决,会计又做账借管理费用,贷其他应收款。这种做法有问题吗?
似水流年
于2019-03-12 15:16 发布 710次浏览
- 送心意
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3-12 15:20
你好,这种做法是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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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做法是合适的。
2019-03-12 15:20:24

调整方式分两种:
1. 当期错账:直接借“其他应收款”,贷“管理费用”(红字)。
2. 跨期或需规范追溯:先红冲原分录(借管理费用红字,贷银行存款红字),再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
建议根据错账期间和企业制度选择,跨期或要求严格时优先红冲重编。
2025-07-03 17:15:35

建议还是先计提,方便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查账
2025-01-24 11:33:01

您好
您分录贷方金额跟借方不平啊
2022-06-21 10:52:53

你好
借其他应收款
贷管理费用
2022-02-24 16: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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