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提问#“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两者的补偿金在申报个调税时有什么不同吗?

庆庆
于2018-10-19 13:58 发布 778次浏览
- 送心意
职称:
2018-10-20 08:50
你好!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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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8-10-20 08:50:25
你好
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020-07-11 14:17:41
你好,要支付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9-10-12 16:19:22
你好,应是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还没有签订合同。
2020-07-30 15:59:25
不用的
2017-07-27 2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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