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去年9月招聘了一名高管,合同期为一年,现合同未到期,公司现要解除合同,并补偿他1个月工资,另补给他今年1-7月还有部分未发工资,合计有6-7万元左右,他现在要求公司在他的离职书上,全写上是经济补偿金,这样就不用交税,请问这种操作方法违不违规
李万明
于2018-07-25 18:26 发布 693次浏览
- 送心意
徐阿富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7-25 18:27
你好,这样不违规,确实可以作为经济补偿金的。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样不违规,确实可以作为经济补偿金的。
2018-07-25 18:27:37

同学你好 一般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龄不足1年的部分,超过6个月的,给予1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6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那么就是补偿6个月的工资
2024-03-19 10:16:29

你好,是 3500×6
2017-07-22 20:51:40

要先区分金72000中工资是多少,补偿金是多少,工资按工资薪金所得税缴纳个税,补偿金: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以上的金额,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2018-07-24 13:47:38

借:管理费用 -竞业限制补偿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 -竞业限制补偿金
2023-05-12 1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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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万明 追问
2018-07-25 18:31
徐阿富老师 解答
2018-07-25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