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会计处理是怎么做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果收回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环节的消费税可以抵扣,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果收回之后直接对外销售,加工环节的消费税不可以抵扣,账务处理是,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时间是怎样的 问
1、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委托人提货的当天。 2、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① 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② 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答
收回连续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问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委托加工物资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这个指应支付的加工费金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答
什么叫应税消费品 问
应税消费品就是属于我国消费税征收范围的产品。 答
应税消费品生产为非应税消费品如何核算 问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由于最终产品不属于应税消费品,所以,应在移送使用环节纳税。如糖酒厂领用白酒连续生产酒心糖、汽车制造厂领用汽车轮胎连续生产卡车等。在领用时: 借记“生产成本”账户, 贷记“自制半成品”、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等账户。 答
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算成本吗 问
对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即应交消费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已交消费税额。所以实际上企业并没有负担这个税金,不能计入成本。 答
消费税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是记入委托加工物资,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是记入应交消费税,这怎么理解
答: 你好 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出售环节不再缴纳消费税,所以之前在委托加工环节代收的消费税就需要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委托加工环节代收的消费税可以抵扣,所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用来抵扣销售环节计提的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方发生额
委托加工的加工费怎么做账?会计处理怎么做?
答: 会计处理委托加工的加工费是按原则“准实物结算”来确定的,即以加工完成时实物为本,计量或计价后直接记入账面成本。在具体实施中,以委托加工服务成本清单及其附件数据为依据,以加工成品耗费的原材料及其成本为本,将两者成本累加作为加工成品的本期加工成本。拓展知识或例子:假设XX厂将木材委托某厂加工,某厂完成加工收取加工费1000元,在此情况下,木材厂应将1000元科目转入本期加工成本,同时将木材原料的费用结转为本期加工成本,记入本期加工成本。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选项AB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其中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受托方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所以,选项A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委托方,而选项BC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受托方。选项D: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所以委托方不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为什么只有加工费的时候就是委托方缴纳消费税?
答: 同学你好 同学说的是这句话吗“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只有这种情况下,才相当于是委托方委托加工,委托方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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