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消费品生产为非应税消费品如何核算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由于最终产品不属于应税消费品,所以,应在移送使用环节纳税。如糖酒厂领用白酒连续生产酒心糖、汽车制造厂领用汽车轮胎连续生产卡车等。在领用时:
借记“生产成本”账户,
贷记“自制半成品”、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等账户。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时间是怎样的 问
1、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委托人提货的当天。 2、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① 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② 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答
收回连续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问
1、发出委托加工物资,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委托加工物资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这个指应支付的加工费金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答
什么叫应税消费品 问
应税消费品就是属于我国消费税征收范围的产品。 答
应税消费品生产为非应税消费品如何核算 问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由于最终产品不属于应税消费品,所以,应在移送使用环节纳税。如糖酒厂领用白酒连续生产酒心糖、汽车制造厂领用汽车轮胎连续生产卡车等。在领用时: 借记“生产成本”账户, 贷记“自制半成品”、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等账户。 答
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算成本吗 问
对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即应交消费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已交消费税额。所以实际上企业并没有负担这个税金,不能计入成本。 答
没理解“”非应税消费品生产“”和“”应税消费品生产“”,对于“应税消费品生产“”,我可以理解为它要继续生产,而非对外直接销售,所以消费税可以抵扣,所以消费税不计入成本(A选项);那“非应税消费品”和“消费税”是否记入,应该如何理解呢(B选项)
答: 同学您好 非应税消费品生产,是说继续加工后的产品不交消费税了,和销售没什么区别,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之中。 应税消费品生产,是说继续加工后的产品还交消费税,那么,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借方
将外购的消费税已税产品以消费税非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吗 为什么
答: 您好,同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 第三条规定: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一)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二)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老师好!怎样理解加工物资的应税消费品生产和非应税消费消费品生产?
答: 你好; 比如说 1.非应税消费品生产,是说继续加工后的产品不交消费税了,和销售没什么区别,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之中。 2.应税消费品生产,是说继续加工后的产品还交消费税,那么,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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