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责任是什么

2021-12-07 10:21 来源:网友分享
488
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责任是什么?按照小编老师的经验,其实公司在成立的过程中会根据公司不同阶段签订合同承担的责任都是不同的,比如说以股东名义签订合同和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关于这两种不同名义签订的合同责任都是可以来参考下文的,希望对你们学习有所启发.

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责任是什么

公司设立阶段的合同责任

以股东名义签订的合同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对相对人而言,合同中载明的主体是发起人,原则上应当由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但公司成立后,对以发起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

发起人以设立中的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是为自己利益而签订该合同,且合同相对人对此是明知的,该合同责任不应当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而应由发起人承担.如果合同相对人不知道发起人是为自己利益而订立合同,即为善意,则仍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责任是什么

什么是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即会计实务中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科目,主要核算再保险分出人身份的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时所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企业可以按照再保险接受人和再保险合同的类别设置"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科目对应的二级明细科目,该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主要反映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余额.

除通过"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科目核算外,企业也可以单独设置"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科目、"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科目以及"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处理对应的再保险会计业务.

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责任是什么?通过上文小编老师讲解的相关介绍资料,学员们应该都非常清楚公司成立之后以股东名义签订合同和以股东名义签订合同承担的合同责任都是一致的,如果你门觉得上文讲解的资料有什么不同的见解,欢迎你们都可以来本网站上免费学习,会有老师给你们解答的.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轻微工伤赔偿标准和工资怎么算
    对于比较正规的企业来说,都需要及时的给自己的员工上各种保险,其中有一种非常重要的保险叫做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在职工发生工伤的时候进行赔偿的一种保险.有的时候子宫会发生轻微的工伤,那么轻微工伤赔偿标准和工资怎么算呢?
    2024-04-08 15
  • 资产清单包括哪些内容
    资产清单包括哪些内容?我们应该都知道企业的资产一般会包含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而在资产清单的编制内容上则是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栏目来填写的,而这些资产填写的栏目有资产名称、资产编号、购买日期、购买成本、使用部门以及折旧状况等等,更加详解的资产栏目内容已经整理好给大家,这些关于资产清单的学习资料说不定对你们理解有所启发的,欢迎大家来阅读试试.
    2024-04-19 10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