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比较有利?

2019-07-05 22:1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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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比较有利?一般计税方法就是用当期的销项税额抵扣当期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对于什么情况下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这一问题,小编在文中为大家进行了分析,详情请看下文。

什么情况下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比较有利?

如果单纯从税率和征收率的高低来看,通常认为简易计税方法可以帮助企业维持营业税时期的税负水平,不受营改增后行业增值税税率高于营业税税率的影响,可能会对企业更有利。但是经过综合分析测算后得出结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许一般计税方法才是企业的最佳选择。

(一)一般纳税人企业在36个月内进项税额较大

若当期存在购进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情况而导致进项税额较大时,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有可能会出现负数,形成进项留抵税额。或者会出现小于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的情况。比如:从事公共运输行业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但是由于该行业纳税人在车辆采购、车辆加油及维修等方面都能取得很大的进项税额,可能在某段时期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小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的情况。

(二)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虽然税负较低,但利润额也较低

某些项目如果单纯从税负角度测算,简易计税方法优于一般计税方法,但是从项目总体利润测算,却出现了一般计税方法下利润水平高于简易计税方法下利润水平的情况。而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取利润,所以在此种情况下,建议综合考虑后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三) 销售微利商品或提供微利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

全面实行营改增后,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无法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许多有抵扣进项税金需求的企业纷纷选择放弃和小规模纳税人合作,导致小规模纳税人发展受限。所以,如果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标但符合相关条件,在综合考虑各项情况后,也可选择认定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四)存在大量留抵税额的原增值税纳税人新增特定应税行为

《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申报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5号〕明确:从2016年12月1日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用营改增前的留抵税额抵扣其所有增值税销项税额。所以,如果企业存在营改增前的大额留抵税额,现有新发生特定应税行为或者可以重新选择特定应税行为计税方法时,选择一般计税可能要优于简易计税。

什么情况下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比较有利?

一般计税方法跟简易计税方法有什么不同?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增值税计税方法的规定,引入了“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这样新的表述,文字更规范:

1、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即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作为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即按照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作为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部分特定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来计算征收增值税。

特定项目是指: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相关计税方法可参考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对于什么情况下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比较有利的问题,小编就为大家讲到这里了,相关的税务处理小编都已在文中为大家进行了讲解与分析,一般计税方法跟简易计税方法有什么不同?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或者您有什么新的见解,欢迎与会计学堂金牌答疑老师在线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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