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扣除的进项税如何计算转出?

2018-11-23 15:4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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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扣除的进项税如何计算转出?已认证的进项税额转出,已认证的进项税,如果没有作进项抵扣账务处理,不存在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具体内容请阅读如下文章.

核定扣除的进项税如何计算转出?

一是,购进环节无论取得何种凭证,均以外购金额的价税合计数计入原材料成本.也就是说,购进农产品取得专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的,按照价税合计数计入原材料成本;取得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的,按照买价计入原材料成本.

农产品的外购金额均不含买价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和入库前的整理费用,这一点与存货会计准则的规定有所不同.

因此,纳税人从凭票扣除体系转换为核定扣除体系的,应自执行核定扣除办法之日起,将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计入相关存货成本.

二是,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后移至耗用或销售环节.也就是说,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的(无论是否构成货物实体),只有在耗用以后才可以核定进项税额;直接销售的,只有在本期销售实现后才可以核定进项税额.

因此,核定扣除体系下,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进本同步,其应纳税额的产生过程比较均衡,正常情况下,不会出现进项税额留抵的现象.

核定扣除的进项税如何计算转出?

三是,扣除率和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基本一致,具体又可分为三种情况:

1、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货物的,也就是以农产品为原材料进行深加工后且构成货物实体的,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如生产食用植物油、饲料等货物销项税率和扣除率均为11%,生产其他货物销项税率和扣除率均为17%;

2、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也就是不加工直接对外销售,或者经初加工后仍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范围的农产品再对外销售,不适用自产农产品免税政策,销项税率为11%,扣除率也为11%(2017年7月1日后,下同);

3、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但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如用作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扣除率取决于此类农产品产出对象的税率,产出对象为17%的货物,扣除率为13%;产出对象为11%的货物,扣除率为11%.

四是,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金额取决于当期农产品扣税成本与扣除率两个因素,用公式表示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农产品扣税成本×扣除率/(1+扣除率)

看完了上述小编整理的解析过程,关于核定扣除的进项税如何计算转出,您现在清楚了吗?想要知道更多会计方面的干货,欢迎您继续关注会计学堂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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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三种: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和参照法。下面分别介绍这三种方法如何计算可以扣除的进项税。 1. 投入产出法: 投入产出法是根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投入产出比例来计算可以扣除的进项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可扣除进项税 = 农产品销售额 × 投入产出比例 × 税率 其中,投入产出比例是指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投入的成本与产出的农产品销售额之间的比例;税率是指增值税税率。 2. 成本法: 成本法是根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来计算可以扣除的进项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可扣除进项税 = 农产品成本 × 税率 其中,农产品成本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等直接材料费用,以及人工、水电等间接费用;税率是指增值税税率。 3. 参照法: 参照法是根据其他类似农产品的税收政策来计算可以扣除的进项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可扣除进项税 = 参照农产品的可扣除进项税 × (本农产品销售额 / 参照农产品销售额) 其中,参照农产品的可扣除进项税是指已经确定的其他类似农产品的可扣除进项税;本农产品销售额和参照农产品销售额分别是指本农产品和参照农产品的销售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这三种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具体要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行业特点来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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