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货物通过公益捐赠的涉税处理

2018-11-13 09:42 来源:网友分享
4955
外购货物通过公益捐赠的涉税处理.会计学堂小编下面就来讲讲这个外国货物通过公益捐赠的相关涉水问题,捐赠的形式有多样,如支票捐赠,比如现金,比如一些货物如书本,还有资产货物作为公益性捐赠等,具体的知识点会计学堂小编已经整理在下文了,欢迎阅读.

外购货物通过公益捐赠的涉税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用于对外捐赠等改变资产 所有权属的用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时,若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 销售收入."

根据以上规定,你公司用于对外捐赠的外购品用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售价50万元作为视同销售的收入价计算销项税额.

计算会计利润时,按购入价及相关税费计入营业外支出:50*(1+17%)

外购货物通过公益捐赠的涉税处理

拓展资料:资产货物公益捐赠会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条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商业企业包括外购商品)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企业对外捐赠,除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外,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对外捐赠现金,要看接受捐赠的对象是谁?如前所述,企业捐赠现金的受赠者为通过中国境内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直接列支于"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账户.由于纳税人超过部分则不得在税前扣除.所以,这就存在年末计算调整问题.

对外捐赠时的账务处理(单位: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整理的外购货物通过公益捐赠的涉税处理的全部内容了,学习既要温故,也要学习新的知识,有些你不了解的内容可以好好读上一读,另外可以下载本网APP,可以随时学习.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