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金扣款时间是什么时候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该机构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5日至12月15日.残疾人保障金截止时间是9月30日 .残保金申报时间:8月1日~11月30日,其实残保金这事很好解决,只要按照国家规定,金企康为企业按比例招聘安置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即可减免残保金,解决企业残保金计算、残保金减免、残保金申报等难题.应该7-10月申报.残保金的申报期是每个季度终了的次月申报,按上年度职工人数的1.5%计算应安置就业的残疾人数.剔除已安置的就业的残疾人数,安置不足的人数,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职工工资,计算出来的就是应缴纳的残保金.
对未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且欠缴年份较长或欠缴金额较大的,在社会新闻媒体、自办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开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参保所在地等.

根据单位社保缴费扣款方式:
第一种:为开户行代扣代缴;
如果单位缴纳社保扣款方式为第一种,开户行代扣代缴,那么只需要保障银行账户金额大于需要缴纳残保金的金额即可.
第二种:为工商银行社保缴费卡;
如果单位缴纳社保扣款方式为工商银行社保缴费卡,那么就需要向《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账户中的残保子账户"定向充值",即在银行贷记凭证的用途栏内写明"残保"字样.扣款成功后,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将统一邮寄《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收据》至单位.
小编在本文解答了残疾人保障金扣款时间是什么时候的问题,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相信你看完对这个问题已经有了答案.我们一定要留意国家政策的更新,大家有兴趣,可以咨询会计学堂在线答疑老师,一起讨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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