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2019-08-21 16:3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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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关于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抵扣的,因为营改增的内容里面对这个进行了规定,用于个人消费的不允许抵扣税款,即便是抵扣了,也要进行进项税额咋混出处理,欢迎阅读!

餐饮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一般情况下,餐饮业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开具受票方也不能抵扣.因为餐饮业针对个人消费的目的很明确.按照增值税条例规定,用于个人消费的不允许抵扣税款,即使抵扣的,也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营改增后,酒店开具餐饮发票由于不能抵扣,开具的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酒店开具的住宿发票由于可以抵扣,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了专票就能保证一定可以抵扣吗?

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抵扣进项税额的前提条件,但是,并非取得了专用发票就能够抵扣进项税额,下面几个会计科目涉及的进项税额就不允许抵扣.

第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因此,企业入业务招待费的餐饮、旅游等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的当月转入"增值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记入 会计科目:

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餐饮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第二: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因此,为本单位职工福利所支付的餐饮费、旅游费等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作进项抵扣,企业应在认证的当月转入"增值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记入会计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第三: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因此,为本单位职工福利取得或建设的固定资产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作进项抵扣,企业应在认证的当月转入"增值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记入会计科目: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屋、土地使用权(职工宿舍、食堂、活动室)

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因此,如果房屋、建筑物是职工福利与企业经营混用,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全额抵扣的.

第四:

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因此,企业已将"待处理财产损益"认定为"营业外支出--非正常损失"时,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应作进项税转出处理.记入会计科目:

营业外支出--非正常损失

餐饮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只有酒店的住宿发票可以抵扣,更多发票的相关内容,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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