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如何清算

2019-04-22 08:5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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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最主要的税种之一。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那么土地增值税如何清算呢?下面给大家介绍下。

 土地增值税如何清算?

土地增值税对企业的利润影响很大,所以加强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筹划就为重要。

超率累进税率的特点是,增值率越高的部分适用税率就越高。为了避免高税负,企业必须千方百计地降低增值额,从而降低增值率,避免适用高税率。现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清算的具体方法。

 土地增值税如何清算?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方法

1.正确确定清算计税单位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有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的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应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对不同类型房地产应分别计算增值额、增值率,缴纳土地增值税。对分期开发项目或者同时开发多个项目的,应按不同期间和不同项目合理归集有关收入、成本、费用。

2.认真审核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企业根据销售发票、销售合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房产销售分户明细表及其他有关资料,制定销售明细表:对销售面积与项目可售面积的数据差异进行核实:对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而发生补、退房款的收入调整情况进行核对;对销售价格进行评估时,审核其真实性。

3.认真审核计税的扣除项目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2)在审核扣除项目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不得扣除。 (3)扣除项目金额分摊方法:①成本受让、分期分批开发的成本费用分摊。企业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②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分摊。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③同一个项目多种产品共同的成本费用分摊。对企业既建造住宅又从事其他房地产开发的,统一按其各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扣除项目金额。

4.灵活运用减免税优惠政策

  土地增值税有一条很重要的优惠政策,即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对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适用该免税规定。因此,企业应力争将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控制在2O%之内,享受国家的免税政策。

   总之,企业应正确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清算方法。好了,土地增值税如何清算,具体核算分录可以参考一下,当然,如有其它疑问,也可以来和我们会计学堂的老师们咨询讨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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