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1、股东为个人且为居民纳税人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股东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
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所以股东为个人且为居民纳税人时,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要按上述规定对个人股东征税。
2、其他情况:若股东为企业等情况,税务处理会依据相关企业所得税等法规规定执行,与个人股东情况不同,企业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处理,需考虑企业间的股权关系、税收优惠政策等因素,例如符合条件的企业间权益性投资收益可能免税等。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涉税问题有哪些?
(1)企业所得税
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股东如果为法人,应当按照先分配后投资的原则处理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而法人股东从被投资的居民企业分得的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情况下,法人股东免征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股东如果是自然人,应当按照先分配后投资的原则处理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意思是个人股东应在企业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前,先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但是从2016年起,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在企业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对于自然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情况,可以向主管税务部门备案后,分期缴纳个税。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怎么做?以上内容就是小编老师针对性的阐述,相信你们应该知晓企业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和所得税之间的关系,这一点学员们应该都是可以认可的。同时,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这个则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的,不管何种纳税只要在处理的过程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小编老师欢迎你们来本网站上找会计老师提问,会有专业老师给你们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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