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资金占用怎么计息缴税
一、利息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计税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为收入总额的一部分。因此,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利息收入应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务机关调整权:税务机关有权对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关联方交易进行调整。若关联方交易导致应纳税额减少,税务机关可进行特别纳税调整,补征税款并按规定加收利息。
二、特别纳税调整
调整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若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利息计算:特别纳税调整补征的税款,需按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利息。

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资金占有费是指企业占用资金支付的费用,如银行借款利息和债券利息,资金占用费=借款额X利率X(1-企业所得税率)。
企业资金占用费和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应计利息增加
应收账应计利息=应收账款占用资金×资本成本
应收账款占用资金=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变动成本率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日销售额×平均收现期
关联企业资金占用怎么计息缴税?通过上文相关财务资料的学习,首先学员们应该非常清楚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占用利息收益都是需要依法缴纳所得税的,这个观点相信你们应该已经认可。只不过如果是特殊情况下的资金占用所得税税率的计算,可以选择低一些税率来计算的。如果你们认为小编老师阐述的内容有什么疑问,都是可以来本网站上找会计老师提问,会有老师在线为你们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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