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当月作废次月重开有风险吗
1、跨月作废或不符合作废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若跨月或不符合作废条件,需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违规作废可能导致增值税申报数据与实际不符,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等风险。
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样,跨月不能直接作废,需开具红字发票。错误作废会影响企业财务数据的准确性,进而影响所得税等税种的计算和申报。
2、反复重开作废发票的特定影响
税务机关关注
频繁作废发票可能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和检查。若无合理原因,可能被视为存在虚开发票、恶意调整销售额等嫌疑,面临严厉的税务处罚。
对受票方的影响
专用发票已认证:若购买方已认证专用发票,销售方不能直接作废。违规作废将导致购买方可能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否则将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等风险。
普通发票已入账:购买方根据普通发票入账后,若销售方作废发票,购买方需根据通知更换发票并调整账务。不及时调整可能导致财务数据不准确,进而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当月作废的发票怎么做账?
1、企业作为销货方,回收对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并进行发票作废时: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2、企业作为购货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进行认证但已交回对方进行发票作废时:
借:库存商品等(根据发票内容计入对应科目)(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红字)
根据相关规定,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销货方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
发票当月作废次月重开有风险吗?以上内容就是小编老师本期阐述的相关要点,相信你们读完上文对此发票重复开具的风险有所掌握的,其实这个在增值税发票管理中也不是明令禁止的。只不过作为开具发票的财务人员来说,一定要非常清楚其中的风险所在,如果实在不清楚的话,那么就带着问题来本网站上请教老师,让专业的财务老师帮你看看,尽量去避免其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