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营业账簿如何贴花?

2021-06-07 07:39 来源:网友分享
597
许多公司为了扩展企业规模,将经营业务发展到各个地区,会在外地开设分公司等分支机构.这些机构基本不会设立财务部门,没有独立核算能力,财税上归总公司统一管理,那么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营业账簿如何贴花?小编整理本文供大家参考.

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营业账簿如何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规定:"18.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其营业账簿应如何贴花?

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账簿,应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印花税.对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其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贴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对上级单位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只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为避免对同一资金重复计税贴花,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资金数额后的其余部分计税贴花."

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营业账簿如何贴花?

发票可以跨地区开具吗?

不可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文件第二十六条规定: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踌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发票都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

以上就是小编对"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营业账簿如何贴花"等相关问题的解答,我国对于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印花税缴纳问题有明确规定,上文已经详细表述.企业分支机构管理中,开票、贴花、核算等问题是企业会计需要熟练把握的知识,本站将持续为您输出此类问题解答.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税务会计师是野鸡证吗
    税务会计师是野鸡证吗?根据小编老师所知肯定不是的,税务会计师证书全称是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是需要通过专业考试取得相关从业资格的证书,是一项专业的会计人才.因为税务会计证书是属于国家和社会层面都认可的,因此税务会计师证书肯定不是野鸡证书,对会计人员的就业和升职加薪都是有用的.关于这个话题的相关介绍资料,含义学员们来阅读下述文章,对你们理解肯定有所帮助.
    2024-03-14 12
  • 年均增长率和平均增长率的区别
    每一个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都需要及时的核算各种各样的财务指标,企业的财务人员需要熟练地掌握这些财务指标的核算方法和应用,其中有两个财务指标企业的财务人员经常会核算,一个是年均增长率,一个是平均增长率.那么年均增长率和平均增长率的区别是什么呢?
    2024-03-21 13
  • 3个点的税怎么算
    在现代社会中,只要存在着增值额,就需要及时的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可以说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税种,它覆盖很多的行业,几乎每一个企业都需要及时的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税率是比较多的,其中有3%的增值税税率.那么三个点的税怎么算呢?
    2024-03-21 11
  • 存在弃置费用的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每一个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都可能会拥有很多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在使用的过程中会发生贬值,甚至固定资产使用之后可能会发生报废的情况,固定资产一旦报废就需要及时的进行处置,处置固定资产可能会产生很多的细致费用.那么存在弃置费用的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怎么做呢?
    2024-03-21 9
  • 计提社保的两种分录
    现代社会,国家规定每一个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都需要及时的给自己的员工缴纳各种社保,企业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时候,是需要及时的登记在会计账簿里面的,登记会计账簿之前,首先需要制作相应的会计分录,那么计提社保的两种分录怎么做呢?
    2024-03-22 4
  • 新收入准则与旧收入准则区别
    每个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都需要及时的登记自己发生的经济业务,特别是企业发生的收入需要及时的登记在会计账簿里面进行核算.企业核算收入的时候需要遵循财政部所颁布的收入准则来进行处理.那么新收入准则与旧收入准则区别在哪里呢?
    2024-03-22 5
相关问题
  • ​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营业账簿如何贴花

    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营业账簿贴花的步骤如下: 1、准备工作:准备账簿、贴花机、核对单据; 2、贴花:将账簿放入贴花机,打开贴花机,在核对单据中查看相应的信息,并根据信息在贴花机上打印出贴花; 3、核对:核对打印出来的贴花,是否与核对单据中的信息一致,如果不一致则重新贴花; 4、扫描:将贴花机上的贴花扫描到电脑,并存储到指定的文件夹中; 5、检查:检查贴花是否完整,如果贴花不完整,则重新贴花; 6、清理:将账簿、贴花机和核对单据清理干净,然后将账簿运送到指定的地方。 拓展知识:贴花是企业最基本的会计核算方法之一,通过贴花来记录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保护企业财务记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例如,企业在每笔收入或支出时,都需要在账簿上贴上贴花,以便为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参考依据,并记录所有的收入和支出,以便于企业的税收申报工作。

  • 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

    问:我公司是一家在北京的全国性国有企业,各大区设有分公司,分公司下设有业务部,业务部属于公司三级机构,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业务部不需要在当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但目前部分业务部所在地税务机关强行要求预缴企业所得税,若不缴纳将按照抗税处理,其中有一个业务部已被迫缴纳了税款,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时我公司应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第十条规定,总机构设立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且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的,可将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视同一个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与管理职能部门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不能分开核算的,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不得视同一个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第十一条规定,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如你公司确属于上述规定中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则不需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至于当地税务机关强行要求你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你公司应就此问题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税务机关即使对你公司做出相关处理决定,也不能直接以抗税处理,需要下达相关的法律文书,同时,你公司也可以保留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

  • 年报时那个《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需要填吗?不是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

    不需要

  • 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机构所得税汇总缴纳,如何办理

    你好,可以参照下面处理, 依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简称汇总纳税企业。   汇总纳税企业有何规定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一)统一计算,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二)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三)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四)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   (五)财政调库,是指财政部定期将缴入中央国库的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按照核定的系数调整至地方国库。   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分机构分摊税款的计算   总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分支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一致,计算分摊比例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规定的比例和计算的分摊比例,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分别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后加总计算出汇总纳税企业的应纳所得税总额,最后按规定的比例和计算的分摊比例,向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   规定的比例: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   计算的分摊比例: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计算公式如下: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2B(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2B(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那么分支机构经营亏损,还需要分配企业所得税吗?   依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分公司如果是亏损仍需要汇总后按规定重新分配税款。如果分公司亏损,但企业汇总之后需要缴税的,分公司仍需按总机构分配的税额缴税。   办理汇算清缴手续的规定   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汇总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由总、分机构分别结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别办理退税,或者经总、分机构同意后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 外省分支机构的营业账簿印花税没有申报会罚款嘛?总机构已经申报

    你好,总机构申报了就没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