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个人所得税税种认定也在电子税务局里面看吗? 问
你好!是在电子税务局里面看到认定信息,然后去自然人平台申报 答
购入的土地建厂房,建厂房时间是:2020年12月交付的,2 问
建厂房开始时就能摊了 借:在建工程 贷:累计摊销 答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有哪些 问
你好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包括下列两类: 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反映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反映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2.以后会计期间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反映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将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的金额作为该项目的减项。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反映企业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反映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指其他债权投资)的损失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反映企业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时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 答
老师2024年度北京考中级会计需要几年继续教育 没 问
您好,建议咨询北京市财政局会计考试中心咨询电话:55592846 答
老师你好,我公司从银行贷款1000万和从甲企业借款1 问
你好,你们这边借别人的,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借给了乙公司,那就是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答
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营业账簿如何贴花
答: 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营业账簿贴花的步骤如下: 1、准备工作:准备账簿、贴花机、核对单据; 2、贴花:将账簿放入贴花机,打开贴花机,在核对单据中查看相应的信息,并根据信息在贴花机上打印出贴花; 3、核对:核对打印出来的贴花,是否与核对单据中的信息一致,如果不一致则重新贴花; 4、扫描:将贴花机上的贴花扫描到电脑,并存储到指定的文件夹中; 5、检查:检查贴花是否完整,如果贴花不完整,则重新贴花; 6、清理:将账簿、贴花机和核对单据清理干净,然后将账簿运送到指定的地方。 拓展知识:贴花是企业最基本的会计核算方法之一,通过贴花来记录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保护企业财务记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例如,企业在每笔收入或支出时,都需要在账簿上贴上贴花,以便为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参考依据,并记录所有的收入和支出,以便于企业的税收申报工作。
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如何预缴企业所得税
答: 问:我公司是一家在北京的全国性国有企业,各大区设有分公司,分公司下设有业务部,业务部属于公司三级机构,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业务部不需要在当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但目前部分业务部所在地税务机关强行要求预缴企业所得税,若不缴纳将按照抗税处理,其中有一个业务部已被迫缴纳了税款,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时我公司应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第十条规定,总机构设立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且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的,可将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视同一个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与管理职能部门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不能分开核算的,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不得视同一个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第十一条规定,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如你公司确属于上述规定中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则不需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至于当地税务机关强行要求你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你公司应就此问题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税务机关即使对你公司做出相关处理决定,也不能直接以抗税处理,需要下达相关的法律文书,同时,你公司也可以保留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机构所得税汇总缴纳,如何办理
答: 你好,可以参照下面处理, 依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简称汇总纳税企业。 汇总纳税企业有何规定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一)统一计算,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二)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三)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四)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 (五)财政调库,是指财政部定期将缴入中央国库的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按照核定的系数调整至地方国库。 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分机构分摊税款的计算 总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分支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一致,计算分摊比例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规定的比例和计算的分摊比例,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分别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后加总计算出汇总纳税企业的应纳所得税总额,最后按规定的比例和计算的分摊比例,向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 规定的比例: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 计算的分摊比例: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计算公式如下: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2B(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2B(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那么分支机构经营亏损,还需要分配企业所得税吗? 依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分公司如果是亏损仍需要汇总后按规定重新分配税款。如果分公司亏损,但企业汇总之后需要缴税的,分公司仍需按总机构分配的税额缴税。 办理汇算清缴手续的规定 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汇总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由总、分机构分别结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别办理退税,或者经总、分机构同意后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