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红老师带你轻松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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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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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齐红老师带你轻松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课程属性: 直播课 课时: 2课时

更新时间: 2020年09月05日

课程简介

本课程主要介绍税务总局公告第11号文涉及的政策变化点、着力点、新的政策导向等相关内容。旨在通过各模块的讲解,让学员一个个将难点击破,顺利把握好政策导向,正确掌握好公告内容。

课程安排

(一)课程收益

让学员学会如何解读政策,如何看懂政策,如何多个政策结合分析做了连续系统的讲解,通过相关的实例案例分析进一步加深学员的认知,让学员认知到解读政策的重要性及方法,培养正确的思维。

(二)课程目录

第一节 轻松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解读一:关于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服务的建筑企业如何征收增值税问题进行明确

解读二:对母公司中标子公司施工和总公司中标分公司施工的税务处理进行了明确

解读三:同一地级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建筑企业不需要进行在工程所在地的国税局进行预缴增值税,直接在建筑企业所在地的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解读四: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的一般纳税人的生产制造企业和贸易企业,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解读五:植物养护服务和电梯维护保养服务的税务处理

解读六:对金融等相关企业跨行清算中确认收入、开具发票及受票单位的明确

解读七: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补开发票明确

解读八:关于实名办税的明确





用户评论
包*

讲得很细,好懂,谢谢

课程评价 2018-02-26 23:47:28

课程资料下载链接

2017.5.21-2015.5.24齐红老师-齐红老师带你轻松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pdf (会员登录后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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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

金牌财税讲师

金牌培训实战派财税讲师、中级会计师。现任建筑工程企业财务经理一职,有着10多年多个行业丰富的工作经验;熟知各个行业账务处理;能够有效的为企业规避各项税收风险,提供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案。齐红老师结合自身实际工作经验转化成实用性强的教学知识与学员分享,快速帮助不同层次的学员积累经验,讲解风趣、通俗易懂,广受学员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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