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⑵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以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公允价值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合并成本。
⑶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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