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建筑施工企业单位,原会计在核算工地临时工工资时,有时就直接计入成本:借:工程施工 贷:现金 有时是先计入应付工资,后结转成本: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工资结转成本 :借:工程施工 贷:应付工资。 我的问题是:1、这两种帐务处理方法哪一种方法更 有利于企业? 2、不通过应付工资科目对税务是否有影响?若有影响,影响在哪方面?

心晴
于2024-04-27 08:04 发布 463次浏览
- 送心意
廖君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相关问题讨论
甲供材的情况下材料应该是出包方入账。
2017-09-23 18:00:45
您好,不知道结转成本的金额是把,这个
2024-05-12 17:29:02
您好,1.后一种好,归集了工资,方便以后取数和申报
2.影响倒没有,就是财务以后不方便取数
2024-04-27 08:06:11
你好,完工比例可以准确计算吗?
2022-07-11 09:34:12
你好,不一定是每个月,是取得了收入就需要结转相应的成本
如果没有确认收入,就不需要结转成本 的
不是所有的工程施工都需要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而是根据完工比例来计算结转多少成本的
2020-05-24 09: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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