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3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52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应发工资薪金总额为40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为9万元,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分别为60万元、20万元。假定没有其他调整事项,该企业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计算如下:

勤劳的蜻蜓
于2023-12-20 16:46 发布 458次浏览
- 送心意
古月月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3-12-20 16:48
同学好,请参考。工资薪金总额为400万元
工会经费9万,税法允许扣除限额8万(=400万*2%),纳税调增1万
职工福利费60万,税法允许扣除限额 56万(=400万*14%),纳税调增4万
职工教育经费20万,税法允许扣除限额 10万(=400万*2.5%),纳税调增10万
该企业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20万+1万+4万+10万
应纳所得税=(520万+1万+4万+10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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