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这样做对吗? 问
整体框架对,只有社保缴纳的分录错了:不该把个税放里面,且个人社保部分的处理逻辑也不对。 您好,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 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现金 4 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答
我感觉这个是不违反啊 答案违反我理解的是担任多 问
结论:违反独立性规定。 理由: 上市公司(公众利益实体)关键审计合伙人(含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人)任职时间需累计计算,上限为 5 年。 A 注册会计师 2020-2023 年担任项目合伙人,已累计任职 4 年,未满足 5 年上限,但也未进入冷却期。 2025 年他重新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属于关键审计合伙人职务,任职时间会接着之前的 4 年继续累计,会突破 5 年的法定上限,违反轮换要求。 答
老师好。2025年的账有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修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老师,这是啥情况呀? 问
管理费用结转多转了 692.5 元,导致期末不该有余额的损益类科目出现贷方余额。 处理:反结账,把结转管理费用的凭证金额改成和借方发生额一致,结平余额即可。 答
海外进货后有一部份不良品,后来退一部份回去换货, 问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答


在一个老师假设我们租房子 35 万,我又把一部分租赁出去了,我能把租赁收回的房费抵我租的那部分房费吗!
答: 同学,你好 嗯嗯,可以的
老师想问下,买卖不破租赁,出租人卖了房子不影响承租人租赁合同效力,那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签了20年租赁合同,我作为买方,我把这房子买了,他们租赁合同没到期我能把租客赶出去吗? 如果不能我难道要等20年合同到期吗? 那我买这房子又住不进去还有什么意义
答: 同学你好,买卖不破租赁本身就是对承租人的一种保护制度。那么作为购买人,在知道出卖人与承租人签订了20年租赁合同时,就会考虑一个适用性,性价比。至于有没有意义,本身就不是我们考虑的范畴,我们知道租赁协议最长20年,买卖不破租赁即可。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老师好!我公司租了厂房,因面积太大,我们又租出去一小部分,那么我们租出去的厂房要交房产税吗?
答: 你好不需要交房产税的,这个是房屋所有人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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