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处取得的普票,产品名称是 问
小规模开的小麦普票(3%或1%),你不能按9%计算抵扣;只有小规模开“3%专票”或“自产农产品免税普票/收购发票”才能按9%抵扣。 一、能不能抵扣(直接回答) - ❌ 小规模纳税人开的“小麦普通发票”(3%/1%):不能抵扣进项。 普通发票不属于农产品计算抵扣的合法凭证,哪怕品名是小麦也不行。 - ✅ 可以按9%抵扣的只有三类(小麦属于初级农产品): 1. 自产农产品免税普票:农业生产者(含合作社)开的免税普票,按买价×9%抵扣。 2. 农产品收购发票:你直接向农户收购,自开收购普票,按买价×9%抵扣。 3. 小规模开3%专票:小规模给你开3%增值税专票,按票面不含税金额×9%抵扣(不是按3%税额)。 - 注意:小规模开1%专票 → 只能按票面1%税额抵扣,不能按9%。 二、对你最有利的处理方式(排序) 1)优先:让小规模开 3%专票(最划算) 答
航空客运票进项抵扣额都是票价除以1.09再乘以0.0 问
您好,是的,这个要自已换算的 答
老师,我们有一个差旅费记录到借:管理费用,贷:库存 问
借研发费用 借管理费用 红字 答
汇算清缴时发现25年第三季度的增值税比所得税少 问
你好,不可以!先改季报再汇算清缴 答
老师好 有个问题 我想问“约定分期履行”这一项, 问
验收不合格的款项,付款条件未成就,不算到期债务,不适用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规则,对方不能以此起诉。 验收合格的各笔款项,各自到期后即可单独起诉,不用等最后一笔尾款到期;只有尾款,要等终验收 1 年期满后,对方才能起诉。 答


核销相同的付款单和采购发票,是用采购发票核销供应商预付款的样子吗?
答: 应该是用采购发票核销以供应商名称为明细的应付账款。
请教老师,我们采购了一批商品出口的,供应商发票已经开了。但是目前只出口了一部分,剩余部分,要在后续陆续出口,那我这张采购发票能分别在几个不同月份,不同报关单上,正常做退税配单吗?
答: 您采购了一批商品用于出口,供应商已开具发票,但目前仅出口了一部分,剩余部分仍作为库存。这种情况在外贸企业中非常常见,关键在于对同一张进项发票对应的货物进行准确的分类核算,以确保出口退税合规、内销部分税务处理正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如财税〔2012〕39号),您需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核心处理原则 区分用途,分别核算:即使供应商只开了一张发票,您也必须在财务账目中将该批货物明确区分为“用于出口”和“用于内销”两部分,并分别核算其成本和对应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处理:发票上注明的总进项税额,需要按出口和内销货物的金额比例进行分割。用于出口部分的进项税额,可以申请出口退税;用于内销部分的进项税额,则用于抵扣您内销业务产生的销项税额。 具体操作步骤 建立专项台账:在您的财务系统中,为这批采购货物建立专门的出口库存台账。将发票上的总数量、总金额、总进项税额,按实际出口和内销的比例,分别登记在“出口库存”和“内销库存”明细中。 出口部分处理: 对于已出口的货物,您可以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将该发票中对应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部分勾选为“用于出口退税”。 在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时,仅申报这部分已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 内销部分处理: 对于尚未出口、仍作为库存的货物,其对应的进项税额部分,不能用于出口退税。 当您后续将这部分库存货物转为内销时,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取得该证明后,才能将这部分进项税额用于抵扣内销业务的销项税额。 如果这部分货物长期未销售,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将形成“留抵税额”,可以结转至下期继续抵扣,这属于正常现象,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我们采购订单上名称是铝板,供应商开发票是有色金属延长*铝板,可以吗
答: 可以的,铝板属于有色金属制品税目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