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师,我们采购了一批商品出口的,供应商发票已经开了。但是目前只出口了一部分,剩余部分,要在后续陆续出口,那我这张采购发票能分别在几个不同月份,不同报关单上,正常做退税配单吗?

敢担当的鸵鸟
于2026-02-25 14:37 发布 155次浏览
- 送心意
家权老师
职称: 税务师
2026-02-25 14:39
您采购了一批商品用于出口,供应商已开具发票,但目前仅出口了一部分,剩余部分仍作为库存。这种情况在外贸企业中非常常见,关键在于对同一张进项发票对应的货物进行准确的分类核算,以确保出口退税合规、内销部分税务处理正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如财税〔2012〕39号),您需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核心处理原则
区分用途,分别核算:即使供应商只开了一张发票,您也必须在财务账目中将该批货物明确区分为“用于出口”和“用于内销”两部分,并分别核算其成本和对应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处理:发票上注明的总进项税额,需要按出口和内销货物的金额比例进行分割。用于出口部分的进项税额,可以申请出口退税;用于内销部分的进项税额,则用于抵扣您内销业务产生的销项税额。
具体操作步骤
建立专项台账:在您的财务系统中,为这批采购货物建立专门的出口库存台账。将发票上的总数量、总金额、总进项税额,按实际出口和内销的比例,分别登记在“出口库存”和“内销库存”明细中。
出口部分处理:
对于已出口的货物,您可以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将该发票中对应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部分勾选为“用于出口退税”。
在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时,仅申报这部分已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
内销部分处理:
对于尚未出口、仍作为库存的货物,其对应的进项税额部分,不能用于出口退税。
当您后续将这部分库存货物转为内销时,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取得该证明后,才能将这部分进项税额用于抵扣内销业务的销项税额。
如果这部分货物长期未销售,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将形成“留抵税额”,可以结转至下期继续抵扣,这属于正常现象,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工商公示的股东及出资信息,去年写了。今年还是需 问
您好,不用,这个不用重复写 答
请教一下,就是公司做那个小区的水池清洗业务,和泵 问
你好,1. 属于保洁清洗服务,不在印花税法11类应税合同列举范围内,无对应税目,不用申报印花税; 答
为什么受让联营企业投资初始确认金额为放弃债权 问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答
老师,epc项目分13和9的税率,现在甲方付预付款让开1 问
因为开票会先交税 没有税务少交风险,有提前交的资金占用风险 答
上期留抵税额是怎么回事呀 问
你好,上期留抵税额的意思,你可以理解为上个申报期进项税额比销项税额大,可以留作继续抵扣的税额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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