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 内没有代理人,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2.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 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除外。 问题: 为什么提供应税劳务可能会有代理人,而服务和无形资产不动产只能购买方.

心灵美的柠檬
于2023-07-20 17:49 发布 1434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在境内一般都不会设有经营机构的,所以一般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2023-07-20 17:55:32
你好!第一项,比如在香港提供的邮政服务
2023-03-13 16:56:21
您好,可以用呀,国家税局的当然是权威的
2024-01-21 17:04:22
你好!
是的
但需要一段时间过渡期的
2019-01-19 17:42:21
您好,这里可以查到总局最新的公告。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index.html
2020-06-27 10: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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