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电子税务局有个提醒。。。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截至目前,您单位尚未全部完成本期税(费)款的代扣代缴,该行为会影响您的纳税信用评分,请您及时纠正。越早纠正,您的纳税信用修复的加分越高(无需提交申请,系统自动修复,加分规则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如不存在该情形,请忽略此信息。(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小鱼
于2024-04-23 09:50 发布 836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04-23 09:51
同学你好
是不是有没操作代扣代缴的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可以用呀,国家税局的当然是权威的
2024-01-21 17:04:22
同学你好
你是说留抵退税的吗
2022-03-31 09:16:58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页面,选择综合信息报告
选择身份信息报告,点击变更税务登记
打开申请表页面,点击增加,变更项目选择办税人
打开办税员信息页面,点击新增行,选择修改。
2022-11-14 14:07:44
是的,那些是一样的哈
2024-11-15 08:58:54
你好; 这个是取消了。 到时 如果确实很大的金额直接去税务局备案下即可
2022-03-15 15: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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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 追问
2024-04-23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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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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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