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损失对于金额较大的,要有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但2018年底的时候不是有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里已取消了专项报告的留存了吗?

小鱼儿
于2022-03-15 15:43 发布 904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03-15 15:43
你好; 这个是取消了。 到时 如果确实很大的金额直接去税务局备案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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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用呀,国家税局的当然是权威的
2024-01-21 17:04:22
该文件第九条条款废止
2019-07-23 09:51:16
同学你好
你是说留抵退税的吗
2022-03-31 09:16:58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页面,选择综合信息报告
选择身份信息报告,点击变更税务登记
打开申请表页面,点击增加,变更项目选择办税人
打开办税员信息页面,点击新增行,选择修改。
2022-11-14 14:07:44
是的,那些是一样的哈
2024-11-15 08: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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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儿 追问
2022-03-15 15:49
meizi老师 解答
2022-03-15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