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其销售一批产品。合同约定,该批产品将于2年之后交货。合同中包含两种可供选择的付款方式,即乙公司可以在2年后交付产品时支付449.44万元,或者在合同签订时支付400万元。乙公司选择在合同签订时支付贷款。该批产品的控制权在交货时转移。甲公司于2×20年1月1日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贷款。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且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影响。本例中,按照上述两种付款方式计算的内含利率为6%。考虑到乙公司付款时间和产品交付时间之间的间隔以及现行市场利率水平,甲公司认为该
无情的棒棒糖
于2023-03-06 11:49 发布 315次浏览
- 送心意
青柠
职称: 会计实务
2023-03-06 12:00
在本例中,根据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乙公司可以选择在2年后交付产品时支付449.44万元,或者在合同签订时支付400万元。乙公司选择的是后者,甲公司在2×20年1月1日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贷款。计算出来的内含利率为6%。这里的内含利率是指一种折现技术,用来衡量一笔投资在特定期限内产生的回报率。它取决于投资期限,投资金额和未来收益的可预测性。拓展知识:内含利率计算的基本原理是将未来的现金流转换为现值,然后再将其减去投资额,从而得出投资的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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