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个员工在两处获得工资薪金,一家公司收入4万,另一家2000,都设置了每月5000减免费用,现在汇算清缴,需要补税五千多,和我说因为2000的那家公司用了减免费用,导致她要补税。税务局系统里认知她少缴了2000收入那个公司的6万的对应税费(她本人说的,我没理解什么意思)。请问这个2000列入工资薪金也有减免费用,会导致她多交税,并影响她找下一份工作吗。

学堂用户5iuj6q
于2022-06-11 10:41 发布 77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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