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a公司属于制造业一般纳税人,a公司的某一个新员工3月份入职5天,a公司3月给该新员工缴纳社保446.75,这226.75的费用已经产生了,在a公司账上已经扣费了。但是a公司规定新员工入职工作没超过7天就辞职的话,那么是不给予结算工资的,所以用这社保446.75来抵工资,但是3月工资表上也没有该新员工的名单,那么财务做账的时候,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个人社保部分 科目有余额(理应是平的),请问现在这个账怎么做平

Kalen Wu
于2022-04-29 09:22 发布 762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你这个做的不对,应该工资表上有这个人,才能抵扣。不然只能结转至营业外支出了
2022-04-29 10:14:42
你好,分录正确的。可以让老板打款到公司,然后发放时从公司账户发出去。
2022-01-14 18:43:33
你好,第二种是正确的。
2022-02-22 11:14:23
你好,你们是代收代付挂靠的吗?那你给他申报个税是多少?
2022-03-04 16:45:25
用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
2024-05-11 09: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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