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吉服装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0月19H发生销售业务3管,应收货款合计2200万元。其中。第1笔1200万元,货款两清;第2笔600万元,两年后一次性付清;第3笔100万元,一年后付300万元,余款100万元两年后结清。以上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保吉服装厂销售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139。要求:请对上述业务进行纳税筹划。

害羞的大米
于2022-04-03 20:30 发布 872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22-04-04 11:09
你好,第一笔1200万正常去缴纳增值税。分三次给钱的话,你可以在协议里面约定是属于分期收款的销售,那么这个时候就是在合同约定收钱的时候来缴纳增值税,可以达到一个延缓纳税的效果,不用一开始就按2200来交。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