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下列每种情况均涉及可能违反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行为守则》的问题。对于每一种情况,请说明适用行为守则的哪一条,并说明是否违反了该守则。 a.注册会计师Emrich为同一个非上市客户提供税务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和簿记服务并执行审计。由于该事务所较小,因此,由一个人同时提供所有的服务。 b.Franz Marteens是一位注册会计师,但不是合伙人,已在Robert&.Batchelor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了三年。他拥有该事务所一家审计客户25%的股票,但没有参与该客户的审计,相对于他的财富总额来说,该股票的金额是不重要的。
忧心的朋友
于2022-03-10 11:37 发布 1677次浏览
- 送心意
易 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2-03-11 08:20
A违反,注册会计师不得同时为审计客户同时提供审计服务和其他服务,会因为其他服务的经济利益关系影响到审计的独立性,同时也会涉及到自我评价。
相关问题讨论

(1)不恰当。应根据本事务所及其业务的性质和具体情况“量身定制”适合本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体系,而不应当盲目地“照搬照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
(2)不恰当。项目组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向参与审计的外部专家、其他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获取关于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
(3)不恰当。项目合伙人应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处理意见分歧的政策和程序解决重大事项,而不是遵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意见。
(4)恰当。
2022-04-15 13:12:09

你好,不对。注册会计师不能同时在两家事务所担任合伙人 股东或从业。
2021-12-21 12:02:39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应该为注册会计师 如果不是注会,可以作为实际控制人
2015-12-16 16:22:13

【正确答案】
(1)不恰当。应根据本事务所及其业务的性质和具体情况“量身定制”适合本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体系,而不应当盲目地“照搬照抄”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
(2)不恰当。项目组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向参与审计的外部专家、其他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获取关于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
(3)不恰当。项目合伙人应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处理意见分歧的政策和程序解决重大事项,而不是遵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意见。
(4)不恰当。应由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负责人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
2022-04-15 13:37:48

您好,就是说,他虽然没有股权,但可以控制别的主体
2022-03-07 22: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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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老师 解答
2022-03-11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