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10月份把9%的发票开成了3%,11月份是按9%正确的申报纳税的。11月份申报的系统审核通过了。到12月份去大厅强制申报纳税,有差异。这个差异是3%销项税额的两倍。我应该怎么处理?

机智的裙子
于2021-12-31 07:48 发布 878次浏览
- 送心意
老马识途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学员你好,你开的3%的票,把这张票要红冲,重新开具9%的发票!
2021-12-31 07:51:18
嗯,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数据录入错误或理解税法有偏差。销项税额是您开具发票产生的税额,进项税额是您从供应商处获得的抵扣税额。两者相减得出应纳增值税额。检查一下数据是否有误,或者咨询专业人士确认税法应用是否正确。
2024-09-01 12:53:52
你好,其实是一致的
2017-05-11 13:52:34
8月开具了正确的蓝字发票,以及红冲的红字发票,在增值税附表一中按税率进行申报处理。对于17%的税率的发票,填写在16%的税率这一行处理。
2018-09-03 15:08:21
填写增值税表1。不开票收入那列
2024-01-13 14: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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