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思顿乔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1-12-16 22:00

您好。可以开具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明确:“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预付卡,或者接受预付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故此时售卡方可以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思顿乔老师 解答

2021-12-16 22:0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购卡人与实际消费者在整个环节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购卡环节取得商品和服务分类编码为“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的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在消费环节不允许再次取得增值税发票。

寂寞的小白菜 追问

2021-12-16 22:06

开具不征税发票,销售方确认收入时还要确认销项税吗?购买方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呢?

思顿乔老师 解答

2021-12-17 02:14

您好,不需要确认,购买方不可以抵扣

思顿乔老师 解答

2021-12-17 02:15

不征税,你怎么抵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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