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10月底计提工资,11月初用计提的工资在系统上申报个人所得税,但是最后等到11月底发放10月份工资的时候由于可能还要各种加加减减导致发放的工资与计提工资不一样,这样的话申报系统上个人所得税也就不一样了,这样的话需要怎么处理啊?
落叶无风1991
于2017-01-04 14:30 发布 732次浏览
- 送心意
笑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相关问题讨论

计提工资是应发工资,按6000计提的
2020-06-05 15:50:16

您好,替对方付的社保,后期会收回吗
2019-12-16 16:01:12

这个的话你做一个扣款的协议,让他签字,然后你挂其他应收款,发工资的时候直接冲销其他应收
2019-10-08 11:16:14

6月借:工程施工--工资7.75 贷:应付职工薪酬7.75 7月借:工程施工--工资7.75 贷:应付职工薪酬7.75 8月借:工程施工--工资7.75 贷:应付职工薪酬7.75 9月借:工程施工--工资7.75 贷:应付职工薪酬7.75
2015-10-13 17:01:28

是的 早报的是4月所属期的个税
2020-04-10 13: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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