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混疑土商品,起诉后收到的利息,直接开利息 问
同学,你好 直接开利息票 答
11月份员工拿了一张发票回来,给公司入了费用,现在1 问
你好,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某人 答
你好老师,我公司属于小规模企业,购买了一辆二手车4 问
一次性扣除本身合规无风险,风险在税会差异漏调整和证据链不全。 会计按月提折旧,税务申报一次性扣除,当年调减、后续每年调增,漏调会被查补税; 留存二手车发票、合同、过户凭证,证明资产用途合规; 填汇算表 A105080,建税会差异台账跟踪每年调整额 答
老师,您好,这个是清算的报表,帮我看看哪里有问题? 问
你好,正在回复题目 答
老师,差额征税遇到这种问题有解吗 问
你好无解这个问题 答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答: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十九、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有( )。
答: 同学,你好,这个题应该选择ABC,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其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 B.办理预售许可证之次月 C.房屋竣工备案之次月 D.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之次月
答: A 购置新建商品房,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苏-Sophia 追问
2021-08-03 14:08
meizi老师 解答
2021-08-03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