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请的临时清洁工月收入500元,公账直接付对 问
同学,你好 不合规,要申报的 答
老师。请问。我们公司向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银行 问
同学,你好 可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若企业投资者出资未到位,其对外借款产生的利息中,与未缴足资本对应的利息部分,不属于企业合理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答
纺织行业:26年1月份不含税收入20万(发票开的是涤 问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答
老师请问一下,上年底计提了奖金,但是因为奖金没有 问
在今年的工资里边扣除个税就行 答
请问老师,个人可不可以将欠公司的货款打入公司的 问
可以的,只是打款时要备注替某公司付货款 答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答: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十九、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老师,第8题算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什么不是从下个月7月1日开始算而是从6月到12月?书上不是说出租出借房产,自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答: 这个属于改变用途,从改变之月开始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其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 B.办理预售许可证之次月 C.房屋竣工备案之次月 D.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之次月
答: A 购置新建商品房,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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