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教一下,6月份代扣代缴个人所税,但是6月份又 问
同学,你好 你没有发工资,就不应该申报个税。 现在你申报个税了,那就会有科目挂着,这个之后发工资,就会平了 答
老师 预付卡怎么账务处理 问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答
老师 贸易公司 小微企业的条件是什么?资产不超多 问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答
老师,你好,我公司收到一张加油的专票,税号是对的,公 问
这张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 答
老师,我想 问一下,我公司没有核定印花税税种,为什么 问
同学,你好 你有这个征税范围,就要缴纳印花税。 你没有核定的话,是你核定不及时 答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答: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十九、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老师,第8题算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什么不是从下个月7月1日开始算而是从6月到12月?书上不是说出租出借房产,自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答: 这个属于改变用途,从改变之月开始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其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 B.办理预售许可证之次月 C.房屋竣工备案之次月 D.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之次月
答: A 购置新建商品房,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