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本月月收到一张国税开具的完税证明和一张纳税评估自查报告,要求补交2015年度增值税2500元,还有滞纳金190元,应如何做账?请列示分录,谢谢。
波斯威尔
于2016-10-20 22:26 发布 993次浏览
-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税金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下核算,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
2016-10-20 22:28:06

您好,分录如下:
1、补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5705
营业外支出-滞纳金 387
贷:银行存款 6092
2、计提时
借:所得税 570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5705
2016-10-20 22:28:05

你好,补交的税金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下,核算滞纳金记录当期的营业外支出。
2016-10-19 21:29:34

您好,补交的增值税记入原材料,滞纳金记入营业外支出。最好不用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2016-10-19 21:36:58

借:原材料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2016-10-20 22:12:5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