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10月份收到一张国税开具的完税证明,还有一张纳税评估自查报告,是补交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5705元,还有滞纳金387元,应如何做账?请详细说明做账分录。
波斯威尔
于2016-10-20 22:22 发布 724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6-10-20 22:28
您好,分录如下:
1、补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5705
营业外支出-滞纳金 387
贷:银行存款 6092
2、计提时
借:所得税 570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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