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本月收到国税局开具的完税凭证和纳税评估自查报告,补交本年度1月份的增值税,金额98518,滞纳金11477,原因是我公司本年1月份购入的原材料(进项发票已抵扣),(对方无此经营范围),国税局针对这张发票的进项税额(98518)开局了完税证明,补交的增值税和滞纳金应如何做账?2.我们是自查,能用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吗,还是只有经过国税局稽查后才能用此科目?
波斯威尔
于2016-10-19 21:34 发布 996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6-10-20 20:42
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是税务局查账之后才能用这个科目,是吗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补交的增值税记入原材料,滞纳金记入营业外支出。最好不用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
2016-10-19 21:36:58

借:原材料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2016-10-20 22:12:53

您好,补交的增值税记入原材料,滞纳金记入营业外支出。
2016-10-19 21:33:01

您好,没有经营范围的也不可以开票的
2019-08-31 11:56:27

超范围经营专用发票可以进项税额转出,但有一定的限制,要满足以下税收内控要求:1、该发票的实际购买的商品要与购买单位正常经营范围、涉及以及可能涉及的业务类型相匹配;2、该发票的商品购买金额不能超过该单位当年经营范围内期末编制的合计商品金额。
拓展知识:在进行税收内控时,还要求发票上报账必须完整、核对准确,有财会人员对发票进行复核;应做到税收科目精准认定,同时建立了完善的发票信息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发票完成分类核算,提高了税收内控的效率。
2023-02-26 17: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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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6-10-19 21:36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6-10-20 20:49